湖北女子花299元买“雕”绒皮草结果发现此“雕”非彼“貂”
发布日期:2024-02-09 作者: 产品展示

  在湖北仙桃,有位女子在直播间花费299元买了件看似高档的“雕”绒皮草大衣,却在收到后惊讶地发觉,这件皮草的质量大相径庭!怀着愤慨与无奈,她联系商家要求退款,却遭到了冷漠的拒绝。这位女子决定将商家告上法庭,要求退一赔三,但法院的判决结果,却出乎众人的意料!

  这位女子名叫小丽,她在一次直播间购物中购买了一件“雕”绒皮草大衣,售价为299元。然而收到货品后,她发觉大衣的质量与其预期中的“貂”绒完全不同,于是联系商家进行退款。但商家说:“货已售出概不退换!”因此,小丽决定将商家告上法庭,要求退一赔三。

  小丽在法庭上提出了“雕”皮草的问题,称商家以“貂”命名的商品严峻失实,且无法承担退换货物的责任,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  但商家方面予以否认,认为商品名字并未明确说为“貂”,而售后服务也符合有关规定。商家又提出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,只有在消费的人以合理期限承担合同担保人责任的情况下,才具备退换货的权利。然而,此前小丽并未与商家建立类似担保关系。

  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引用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,解释指出:“消费的人在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,因商品质量上的问题或者因商品的价值、结算问题,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提出退换货、退款要求后,经双方协商一致,销售者或服务者应按约定退换货、退款;消费者与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没有约定押金、保证金的,按照消费者的实际损失足额支付赔偿金。”

  审理结束后,法院认为小丽虽然受到了商家的欺诈行为,但是由于商品名称并未明确说为“貂”,而收到的商品也是另一种皮草制品,并未涉及假冒伪劣产品。此外,商家的售后服务也符合有关规定。因此,法院判令商家退货并退还购买款项299元,但未支持小丽的退一赔三的要求。

  您如何看待这起案例?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消费纠纷,您会怎么样处理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或提问。